夜魚不欺
《呂氏春秋.審應覽.具備》:“巫馬期短褐衣弊裘而往,觀化於亶父,見夜漁者,得則舍之。巫馬期問焉,曰:‘魚為得也,今子得而舍之,何也?’對曰:‘宓子不欲人之取小魚也!所舍者,小魚也。’巫馬期歸,告孔子曰:‘宓子之德至矣!’”
春秋時,宓子賤在魯國的亶父做官,巫馬期去觀察那裡的風俗教化,夜裡看見一個捕魚的得了魚又放回去了。巫馬期詢問之後,得知是宓子賤不許人們捕撈小魚。巫馬期回去告訴孔子說:宓子賤的德政很高。後因以“夜魚不欺”用為比喻地方官的德政可觀的典故。
南朝梁劉潛《為江侍中薦士表》:“若夜魚不欺,朝琴在奏,則殘殺自去,汾射可追。”
夜魚不欺字典分解
夜魚的解釋 見“ 夜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