烜
部首:火 讀音為:火字旁兒(huǒzìpángér) 拼音:xuǎn
注音:ㄒㄩㄢˇ
倉頡:FMAM 五筆編碼:OGJG
筆劃:共 10 劃 康熙字典筆劃:烜:10;
分解查字:火亘(huogen)烜的
注音:ㄒㄩㄢˇ
倉頡:FMAM 五筆編碼:OGJG
筆劃:共 10 劃 康熙字典筆劃:烜:10;
分解查字:火亘(huogen)烜的
康熙字典【巳集中】【火字部】烜
【廣韻】況晚切【集韻】火遠切【正韻】況遠切,𠀤音咺。
【易·說卦】日以烜之。
【疏】烜,乾也。又【玉篇】火盛貌。又【廣韻】光明也。又【韻會】【正韻】引《詩》:赫兮咺兮。◎按《詩·衞風》本作咺。釋文韓詩作宣。《禮·中庸》引《詩》作喧。無作烜者。又【廣韻】許委切【集韻】【韻會】【正韻】虎委切,𠀤音毀。
【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
【註】烜,火也。讀如衞侯燬之燬。〇按《說文》爟或從亘作烜,古玩切。《集韻》《類篇》《正韻》仍之。《正字通》云:周禮夏官司爟與秋官司烜所掌不同,音切亦異。烜非爟字重文。《說文》合爲一誤。今《廣韻》二十九換止收爟字,無烜字。《集韻》《類篇》《正韻》俱仍《說文》之誤也。又【易·說卦】日以烜之。
【陸德明·音義】況晚反,又香元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