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歷史 土族的經濟是怎樣發展的

土族早期從事畜牧業生產,這和土族來自遊牧的西夏人、霍爾人和蒙古人有關。後來轉到以農業為主兼營牧業。至少在明初,土族人民已知農耕。進入農耕時代,明朝把土族地區分封為十六家土司統治,他們大都是元朝的州官,被明分封后,成為當地最大的封建地主。明初,土司李英(西夏皇族後裔)已在“置莊墾田,豪奪人產”。(《明史·李英傳》)。明、清時期,處於封建領主統治階段。

各村莊分屬三個系統行使管轄權力:①大部村莊,分別由各家土司管轄。土司所轄田地,稱為軍馬田。土民種一份地,交一份糧,有事為兵,無事耕牧。②由縣官治理,交通大道上各村,由明堡“鄉約”、村寨“紅牌”管轄,隸於西寧衛(後西寧縣)經歷司。③萬曆時佑寧寺建成後,少數村莊歸寺院昂鎖管轄。土司制度廢除後,糧歸大倉民歸縣,土族人民完全擺脫了封建領主制羈絆,封建地主制經濟占了主導地位。在馬家軍閥統治時期,封建性更濃厚。對農牧民的壓迫和剝削更殘酷。

土族人民的生產工具和農耕技術與附近漢族大體一致,少量手工業以家庭副業形式存在,商品性手工業很少。土地主要集中在僧侶地主和世俗地主手中,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農,占有30%以上的土地,90%以上的農民僅占有60%多。世俗地主多用僱工(長、短工)方式經營,僧侶地主多採用實物地租形式。資本主義工商業尚未出現。農作物品種主要有小麥、青稞、土豆等。土族有釀酒習慣,農家所釀名“酩醪”,互助所產青稞酒遠近馳名。土族先民以善養能日行千里的“青海驄”而馳名中原。

土族歷史 土族的經濟是怎樣發展的

1949年9月土族地區解放後,經過社會改革,於1954年成立互助土族自治縣和一些土族民族鄉。1956年實現了生產資料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在國家資助下,土族地區各項建設事業發展很快。特別是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推行與深化以來,土族地區的經濟迅速發展。農業機械化水平逐步提高、科學種田技術得到普遍推廣。地方工業從無到有,已有水泥、化肥、農機、農藥、糧食加工、酒廠、紙廠等數十個企業,工業產值占到工農業總產值的40%以上。所有鄉和大部分村通了汽車,用上了電。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改善。文教衛生事業也有很大發展,在互助土族自治縣已辦起國小、中學和師範學校,全縣建立了醫院和衛生所數十所。

老年人在長袍外套黑坎肩。婦女穿繡花小領鑲花邊斜襟衣衫,兩袖由五色布做成,外套黑、藍、紫鑲花邊坎肩,腰系銹花寬腰帶或彩綢帶,懸掛花手帕、花錢袋、荷包、小銅鈴等。褲腿外夾1尺高褲筒,下沿藍、黑色搭配鑲邊。穿繡花腰鞋,形如靴子。戴各種“扭達”頭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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