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經濟工作會議。
1996年11月21日1996年11月21日至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經濟工作會議,確定1997年中國經濟工作總的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落實黨的十四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切實推進兩個根本性轉變,繼續實行適度從緊的財政貨幣政策,降低物價上漲幅度,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加快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步伐,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積極開拓市場,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1997年總的巨觀經濟政策應保持連續性、穩定性和必要的靈活性,做到穩中求進。為此,經濟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把總量控制與結構調整更好地結合起來。二是把巨觀調控與微觀搞活更好地結合起來。三是把深化改革與促進發展更好地結合起來。四是把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更好地結合起來。會議提出:要抓住影響經濟工作全局的重要環節,帶動整個改革和建設事業有一個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