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瑞典與德國新教同盟及德皇於在威斯特、伐利亞的兩個城市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
1648年10月24日威斯特伐利亞和約(the Peace Treaty of Westphalia)是象徵三十年戰爭結束而簽訂的一系列和約,簽約雙方分別是統治西班牙、神聖羅馬帝國、奧地利的哈布斯堡王室和法國、瑞典以及神聖羅馬帝國內布蘭登堡、薩克森、巴伐利亞等諸侯邦國。而在1648年10月24日簽定的西荷和約,正式確認了威斯特伐利亞這一系列和約,並象徵三十年戰爭結束。
一般史學家會視1635年的布拉格和約和1659年的庇里牛斯和約為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系列之一。
和約主要內容如下:
重申1555年的奧格斯堡宗教和約和1635年的布拉格和約繼續有效
哈布斯堡皇室承認新教在神聖羅馬帝國內的合法地位,同時新教諸侯和天主教諸侯在帝國內地位平等
神聖羅馬帝國內閣諸侯邦國可自行訂定官方宗教,其中歸正宗加爾文教派獲帝國承認為合法宗教
神聖羅馬帝國內閣諸侯邦國有外交自主權,唯不得對皇帝及皇室宣戰
正式承認荷蘭和瑞士為獨立國家
哈布斯堡皇室的部分外奧地利領地被迫割與法國,瑞典和部分帝國內的新教諸侯
法國得到洛林內梅林、圖爾、凡爾登等3個主教區 和除斯特拉斯堡外整個阿爾薩斯
瑞典獲取西波美拉尼亞地區和維斯馬城、不萊梅-維爾登兩個主教區,從而得到了波羅的海和北海南岸的重要港口
普魯士獲得東波美拉尼亞地區和馬格德堡(Magdeburg)主教區
薩克森獲得路薩蒂亞(Lusatia)地區
普法爾茨(Palatinate)公國一分為二
信奉天主教的上法普爾茨與巴伐利亞合併
信奉新教的下普法爾茨(萊茵蘭-普法爾茨)維持獨立
神聖羅馬皇帝選舉不得在現任皇帝在世時進行,以免皇帝干預,影響結果
法國和瑞典在神聖羅馬帝國議會有代表權,巴伐利亞公爵被封為選帝侯
此和約導致奧地利哈布斯堡皇朝失去大量領地,也削弱了皇朝對神聖羅馬帝國內各邦國的控制,使皇朝陷入中衰,也使德國陷入封建分裂的時代,但是皇帝的首席代表特勞特曼斯道夫施展外交手腕,在極為不利的情況下把一個較為完整的奧地利保留下來,也保留下奧地利在中歐的地位,使他在今後的歐洲政治中依然起著重要作用。
另外,此和約導致法國,荷蘭和瑞典這三大歐洲新霸主的崛起。
該和約的簽署,開創了由國際會議解決國際問題的先例,被譽為“影響世界的100件大事”之一。
該和約還可以被翻譯為“威斯特發利亞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