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工程開始實施
1997年5月7日1997年5月7日,國家確定的“中國光明工程”已進入實施階段,5年內將有800萬無電貧困人口成為這一工程的首批受惠者。
“中國光明工程”將通過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以新的發電方式為那些遠離電網的無電地區提供能量,為改變當地貧困落後的面貌提供條件。這一計畫是我國政府為回響1996年在辛巴威召開的“世界太陽能高峰會議”上提出的在全球無電地區推行“光明工程”的倡議而制定的。目前,我國有7656萬無電人口、16個無電縣、29783個無電村,這些人口和地區都遠離電網,負荷小而分散,無法用延伸電網的方式供電。無電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
據國家計委人士介紹,我國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風能可開發總量2.53億千瓦,年日照時間2000小時以上的地區占國土面積的2/3。同時通過自主開發和引進技術,我國已能提供多種配套風能發電設備,為實施“中國光明工程”奠定技術基礎。據悉,“中國光明工程”近期將選擇風力發電為突破口。其目標是到2010年利用風力發電為我國有風無電地區的2300萬人口供電。首期目標將在5年內完成2000個無電村、100個微波通訊站的風電系統等的建設,裝機總量40至60萬千瓦,可以為全國1/10無電人口即800萬人迎來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