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王國宮相查理·馬特去世。
公元741年10月21日出生於法蘭克王國貴族家庭,他的父親是法蘭克王國宮相赫里斯塔爾·丕平。8世紀上半期,隨著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大量自由農民破產,地方割據勢力日益強大,法蘭克王國的王權衰落。這樣,以前只是王室財產總管的宮相,開始插手國家政務,成為實際上的政府首腦。在爭奪宮相的過程中,奧斯特拉西亞、紐斯特里亞和勃艮第三個地方的貴族都推出了自己的宮相候選人,最後,奧斯特拉西亞推選的赫里斯塔爾·丕平得到宮相職位,而且是王國唯一的宮相。赫里斯塔爾·丕平死後,爭奪宮相職位的戰爭立即展開,查理·馬特在奧斯特拉西亞貴族的支持下,打敗了其他競爭者的軍隊,於715年繼任為宮相。查理·馬特上台後,各地貴族的叛亂仍然不斷,而當時東方的阿拉伯帝國勢力日益壯大,對法蘭克王國形成了嚴重威脅。面對內憂外患的形勢,查理·馬特依靠奧斯特拉西亞自由農民組成的軍隊,平定了各地的叛亂,重新統一了紐斯特里亞、勃艮第和阿奎丹等地。在此期間,查理·馬特建立了一支強大的騎兵,732年,依靠這支騎兵,查理·馬特打敗了入侵的阿拉伯人,收復了被占領土。從此,查理聲名大振,被稱為查理·馬特(“馬特”的意思是錘子)。查理·馬特不僅是一位傑出的軍事家,還是卓越的政治家,為了改變法蘭克王國的面貌,他採取了大刀闊斧的改革措施。他廢除了無條件分贈土地的制度,推行采邑制。他把從叛亂貴族那裡沒收來的土地和一些教會的土地分贈給貴族,但他們必須要為國王服兵役,要履行臣民的義務,宣誓效忠;同時,采邑的賜予者也有義務保護忠心效力的受領者,使其不受他人的侵害。他還規定采邑不得世襲,只限終身,而且如果受封者不履行義務或者死亡,賜予者有權收回採邑,終止封授關係,要是繼續以前的關係,則必須重新分封。這次改革,對法蘭克王國的發展和西歐歷史的發展都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它確立了以土地和服役為基本條件的臣屬關係,削弱了貴族勢力,加強了王權,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統一;采邑制推行之後,中小封建主都要服兵役,他們自備馬匹,裝備精良,構成了新型的騎兵,奠定了西歐中世紀騎士制度的基礎;法蘭克王國以後正是依靠這支騎兵,建立起強大的查理曼帝國。更為重要的是這次改革對歐洲中世紀社會關係的形成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歐洲中世紀那種國王、大封建主、中小封建主之間層層分封的模式,就是采邑制確定的。隨著改革的深入,法蘭克王國的實力大增,查理·馬特的權勢也增加了,他實際上已經超越國王,成為法蘭克王國的實際統治者。事實上,他也為正式接管法蘭克王國在作準備。737年,法蘭克國王去世,查理·馬特沒有設立新的國王,自己直接以宮相的名義管理國家。在此期間,他加強了羅馬教會的聯繫,取得了教會的支持。740年,羅馬教會授予他羅馬貴族的頭銜,還把尊貴的聖彼得墳墓的鑰匙送給他。741年,查理·馬特逝世,享年53歲。他雖然至死也沒有登上法蘭克王國王位,但他已經為他的家族統治法蘭克王國奠定了基礎。751年,查理·馬特的兒子矮子丕平終於登上法蘭克王國國王的寶座,建立了加洛林王朝。8世紀後半期,矮子丕平的兒子查理統治法蘭克王國時,把法蘭克王國的勢力推向頂峰,通過近半個世紀的連年征戰,到8世紀末,法蘭克王國的版圖空前廣闊,東起易北河、西至大西洋沿岸、北瀕北海、南臨地中海,幾乎占有了整個西歐大陸,同古代西羅馬帝國的範圍差不多。800年聖誕節時,羅馬教皇利奧三世在羅馬的聖彼羅大教堂親自為查理加冕並塗聖油,稱其為查理大帝,也就是承認他是古代羅馬皇帝的繼承人,即“偉大的羅馬人的皇帝”,法蘭克王國正式成為帝國。由於查理大帝也譯成查理曼,這個帝國便也稱為查理曼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