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改台灣府為行省,命劉銘傳為台灣巡撫。
1885年10月12日1885年10月12日,清政府改台灣府為行省,命劉銘傳為台灣巡撫。中法戰爭前,台灣作為一個道隸屬於福建省。經過中法戰爭,台灣在東南沿海地區的戰略地位進一步突出,清政府感到必須加強對台灣的統治。1885年10月,醇親王等提出“台灣要區宜有大員駐紮”。10月12日清政府傳旨,將福建巡撫改為台灣巡撫,福建巡撫事宜由閩浙總督兼管。並命劉銘傳為首任台灣巡撫。劉銘傳是中法戰爭中為保衛台灣作出巨大貢獻的愛國將領。戰爭結束後,他留駐台灣。在經親自勘測查訪的基礎上,1887年11月,他與閩浙總督聯名向清廷提出新的台灣行政區劃分方案,獲得批准。方案是:在台中彰化地區,建立省城;增設台東直隸州;將基隆、澎湖、埔裏社各海防重地,設定為廳,以重事權。官吏設定與大陸同。原設各級地方機構,多則裁,少則增,未設者設。因此,政區由二府三廳八縣擴大為一州(台東直隸州)。三府(台灣、台南、台北)、四廳(埔裏社、澎湖、基隆、花蓮港)、十一縣(台灣、彰化、雲林、苗栗、安平、鳳山、嘉義、恆春、淡水、新竹、宜蘭)。這樣,台灣全島聯成一氣。劉銘傳戰後治台五年,在建省、設防、整肅吏治、團結高山族、修造鐵路、開辦郵電、清賦理財、倡創新學等方面都有重大建樹,對改變台灣的落後面貌、加速台灣的開發建設,起了重要的歷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