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召開第四次互助合作會議

1954年10月10日

1954年10月10日至31日,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召開第四次互助合作會議,總結髮展互助合作的成功經驗,肯定了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是發展互助合作的主要環節。會議認為我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事業發展的大體步驟將是:第一步,1957年前後基本上完成初級合作化,第二個五年計畫期間再陸續轉入高級合作化,在這時期內只實施初步的技術改良和部分的機械耕作。第二步,約在第三、第四個五年計畫時期,依靠發展起來的工業裝備農業,實現大規模的農業機械化。為了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上完成主要地區初級合作化任務,計畫1955年春耕前將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到60萬個。到1955年春耕時,農業生產合作社實際發展到65萬個;秋後,80%以上的社增產。這種情況表明,黨領導農業合作化的方針是正確的,合作化運動的發展基本上是健康的。但是,在發展的過程中,一些地區出現了急躁冒進的偏差,合作社發展過多過猛,不同程度地違反了自願互利的原則,侵犯了中農的利益。加上1954年部分地區因水災減產,國家又多購了70億斤糧食,全國農村出現程度不同的緊張情況。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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