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關於月球的協定》簽字。
1979年12月5日1979年12月5日,第34屆聯合國大會未經投票通過了《指導各國在月球和其他天體活動的規定》,簡稱《關於月球的協定》。該協定內容涉及探索和利用月球,自由進行科學研究,礦物品的取樣和保護,設立月球登入基地以及向月球發射航行站等問題。主要規定有:宣布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全體人類的共同財產,月球不得由國家依據主權要求,通過利用、占領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據為己有;月球應供全體締約國為和平目的加以利用;在月球上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或從事任何其他敵對行為或以敵對行為相威脅概在禁止之列;禁止在月球上建立軍事基地、軍事裝置及防禦工事,試驗任何類型的武器及舉行軍事演習;月球的探索和利用應是全體人類的事情並為一切國家謀福利,不問他們的經濟和科學發展程度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