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
1988年10月3日1988年10月3日,為貫徹中共十三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決定》指出:這次清理整頓的重點是1986年下半年以來成立的公司,特別是綜合性、金融性和流通領域的公司。在此之前成立的公司,凡問題嚴重的,也要進行清理整頓。通過清理整頓,主要解決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轉手倒賣、牟取暴利等問題,進一步明確經營方針、經營範圍,使這些公司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1988年10月3日,為貫徹中共十三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決定》指出:這次清理整頓的重點是1986年下半年以來成立的公司,特別是綜合性、金融性和流通領域的公司。在此之前成立的公司,凡問題嚴重的,也要進行清理整頓。通過清理整頓,主要解決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轉手倒賣、牟取暴利等問題,進一步明確經營方針、經營範圍,使這些公司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