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召開第二次城市工作會議

1963年9月16日

1963年9月16日至10月12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召開第二次城市工作會議。會議提出當前城市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繼續做好工農的調整工作,進一步確定企業的發展方向、生產規模和協作關係,加強設備和廠房的維修,加強科學技術研究,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努力做好商業工作,要按經濟區劃合理地組織商品流通,更好地為生產和生活服務;大力發展城市郊區的農副業生產,建立副食品生產基地,保證城市副食品供應;加強房屋和其他市政設施的維修,在工廠中,要解決廢水、廢氣和廢渣的處理和利用問題;積極開展計畫生育,爭取在3年調整時期,把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長率降到千分之二十以下。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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