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約翰提出對華“門戶開放”政策的照會
1899年9月6日1899年9月6日,美國國務卿海約翰分別訓令美駐英、俄、德、法、日、意等國大使,向各駐在國政府提出關於對華“門戶開放”政策的照會,也稱“海約翰政策”。主要內容為:一、各國不得干涉他國在華的“勢力範圍”或租借地內的投資事業和其它利益;二、各國在華勢力範圍內的貨物關稅率、船舶關稅、鐵路運輸費與他國均等。美國提出門戶開放政策,是為了維護各國在華特權,緩和列強爭奪中國的矛盾,並以機會均等、利益均沾原則,使美國在與各國的爭奪中,保持中國市場對美國商品自由開放。由於“利益均沾”之說,有助於協調列強在華矛盾,故到1900年3月20日,美國此項政策得到各國滿意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