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蒙簽訂協約
1915年6月7日1915年6月7日 (農曆四月廿五),中俄蒙簽訂協約。
中方代表陳籙在恰克圖會議上與俄方及蒙方代表合影
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協約在恰克圖簽訂,中國失去了在外蒙的實際統治權。
根據1913年中俄聲明檔案及附屬檔案,關於中國及俄國在外蒙的利益,均應由中、俄、蒙三方酌定地點,委派代表接洽。因此於1914年9月8日三方在恰克圖開議商談。
自1914年9月8日至今簽訂成立,費時達9個月。正式開會48次,會晤談判也不下40次,才告完結。會議之所以遷延費時,是因為中國與俄、蒙間存有嚴重歧見,如:蒙古聲明並無獨立事情、取消帝號及“共戴”年號、外蒙境內鐵路、郵政、中國駐庫倫大員及其佐理專員的衛隊名額、外蒙古司法訴訟、蒙境稅則等問題。由於雙方立場差距過大,致使中國一度打算撤使停議,但中國政府深知中國無力以武力收復外蒙,且中日“二十一條”要求日益嚴重,不得不委曲求全,簽訂了《中俄蒙協約》,共22條。中國只保存了徒具虛名的宗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