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簽署《中美租借協定》

1942年6月2日

1942年6月2日 (農曆四月十九),中美簽署《中美租借協定》。

中美簽署《中美租借協定》

宋子文與赫爾在簽字儀式上

1942年6月2日,宋子文和美國國務卿赫爾在華盛頓簽署了《中美抵抗侵略互助協定》(簡稱《租借協定》或《互助協定》)。協定聲明:“中華民國之防禦及抵抗侵略對於美國之防禦關係至為重要”。兩國政府議定:“美國政府將繼續以美國大總統準予轉移或供給防衛用品、防衛兵力及防衛情報提供給中國政府”;“中國政府將繼續協助美國之國防及其加強,並以其所能供給之用品、兵力或情報供給之。”根據上述協定,本月,中美兩國政府又在華盛頓簽署了8.7億美元的《中美租界物資協定》。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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