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煤鋼聯營正式成立
1951年4月18日西歐部分國家為促成煤炭和鋼鐵工業一體化而成立的經濟聯合體。1950年法國外長舒曼提出“歐洲煤鋼聯營計畫”(即“舒曼計畫”),建議願將本國經濟中的煤鋼部門管理權委託給某一獨立機構的國家成立煤鋼共同市場。此後,法、西德、意、比、荷、盧等6個西歐國家開始在此計畫基礎上進行談判。1951年4月18日上述6國在巴黎簽訂為期50年的《歐洲煤鋼聯營條約》,它標誌著歐洲煤鋼聯營正式成立。至1954年,這些國家的煤、焦炭、鋼、生鐵等的貿易壁壘幾乎完全消除。聯營先後制訂一系列共同規章,監督卡特爾和調整企業合併。其中央執行機構決定價格、規定生產限額並被援權對違反條約、規章的企業進行處罰。歐洲煤鋼聯營使“歐洲煤鋼聯營計畫”得以實現,以後又發展為歐洲經濟共同體。1967年,其部長理事會和委員會與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對應機構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