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與清政府簽訂中俄《交收東三省條約》
1902年4月8日1902年4月8日,沙俄政府代表雷薩爾與清政府代表王文韶在北京簽訂了中俄《交收東三省條約》。
該條約共4條:
一、東三省各地“一如俄軍未經占據以前,仍歸中國版圖及中國官治理”。
二、“如果再無變亂,並他國之舉動亦無牽制”,俄國軍隊在一年半內分三期全部從東北撤走。
三、俄軍撤退前,東三省中國軍隊的數目、駐地,必須與俄國軍官商定;俄軍撤退後,中國在東三省的兵力應添應減,應隨時知照俄國。
四、俄國交還山海關、營口、新民屯沿線鐵路,清政府應給予賠償。
該條約的最後簽訂,經歷了漫長的討價還價的過程。1900年,沙俄出兵參加八國聯軍,趁機侵占了東三省。1901年1月24日,沙俄在各列強國的干預以及清政府的拒絕下,宣布廢止《奉天交地暫且章程》。之後,沙俄又提出了旨在獨占東三省,攫取東北的兵權、利權和官吏任免權,以及將勢力範圍從東北擴大到外蒙古和北方各省的約稿,要求清政府正式簽訂,清廷未許。繼而沙俄又要求清政府與道勝銀行訂立契約,條件是清廷向道勝銀行擔保,東三省的任何鐵路或工業租借權未經銀行同意,不讓與其他各國,俄國就從東北撤軍。這一方案可以直接壟斷東三省金融和一切租借權,因此英、日、美等國堅決反對。
1902年1月3日,英、日兩國結成同盟,共同反對俄國。美國則於2月3日照會俄國,反對道勝銀行壟斷東三省的經濟權益。
德國、法國也都直接間接表示反對。2月12日,俄國接到清政府拒絕簽訂銀行契約的通知。沙俄被迫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