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許諾給菲律賓以自由
1934年3月24日1934年3月24日 (農曆二月初十),美國許諾給菲律賓以自由。
菲律賓軍隊將由美國軍隊訓練
1934年3月24日,美國國會通過一項新的菲律賓獨立法案。
本法案與去年通過的法案稍有不同。不過去年通過的法案主要因為曼努埃爾-奎松的反對而未被該島立法機關批准。由於新的法案是根據奎松的建議制定出來的,因此它很有可能獲得批准。
法案要求菲律賓在1946年之前獨立,對進口貨物實行分級徵稅並且不再給予美國對各軍事基地的絕對所有權。它還確定了菲律賓人到美國的移民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