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延續二千多年的奴婢制度宣告終結
1909年2月6日1909年2月6日,清廷頒布詔諭,禁止蓄養買賣奴婢,歷經兩千餘年的奴婢制度終告結束。中國的奴婢制度自秦、漢承襲,歷代各朝帝、官宦人家、地主富豪,都占有大量奴婢。清初,因發生大量奴婢逃亡事件,政府曾專門制訂《逃人律》,用以懲戒奴婢逃亡。康熙年間,有過所謂“贖身為民”、“放出為民”等變革,但實際上並未實行。此次廢奴詔諭規定,“凡從前旗下家奴”,“概聽贖身,放出為民”,“其經放出及無力贖身者,以僱工人論”。
1909年2月6日,清廷頒布詔諭,禁止蓄養買賣奴婢,歷經兩千餘年的奴婢制度終告結束。中國的奴婢制度自秦、漢承襲,歷代各朝帝、官宦人家、地主富豪,都占有大量奴婢。清初,因發生大量奴婢逃亡事件,政府曾專門制訂《逃人律》,用以懲戒奴婢逃亡。康熙年間,有過所謂“贖身為民”、“放出為民”等變革,但實際上並未實行。此次廢奴詔諭規定,“凡從前旗下家奴”,“概聽贖身,放出為民”,“其經放出及無力贖身者,以僱工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