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主義者不惜通過暴力以獲得參政權
1906年1月31日1906年1月31日 (農曆正月初七),女權主義者不惜通過暴力以獲得參政權。
街上鬥志昂揚的婦女
1906年1月31日, 一群英國婦女說她們已等得不耐煩了,她們要求選舉權,情願坐牢以爭取鬥爭的勝利。鬥志昂揚的婦女社會和政治聯盟領導人---埃米琳·潘克赫斯特宣布,婦女為了達到自己的目標也許不得不採取暴力和冒被捕的危險。
在法國,從事參政運動的婦女要求減少捐稅,使反對婦女參加選舉的下院議員將領不到國家的工資。美國有幾個州已經給了女公民選舉權。
1907年2月13日, 一群要求參政的婦女衝擊國會,但是她們組織得很良好的進攻被警察擊退了。大約60多婦女被捕。很多人在與騎警激烈搏鬥時受了傷。這次示威遊行正午一過就開始了,一直到晚上10點。
13日晚上,在一次集會之後,婦女們又試圖沖入議會大廈,但是騎在馬上和徒步的警察抵擋了婦女們的每一次衝擊。這些婦女中的幾位控訴倫敦警察的野蠻行為。
為了引起更多的人注意婦女參政的問題,這些從事女權運動的婦女中有100多人發誓要使自己被捕。 女權運動領導人之一的安妮-肯尼曾經保證: 如果這次會議結束時,英國婦女仍得不到選舉權,她將帶領1000名婦女進入眾議院。
要求參政的婦女湧上倫敦的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