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號召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
1954年1月8日1954年1月8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
決議總結了辦社的經驗,進一步指明引導個體農民經過互助組到初級社,再到高級社,這是黨對農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正確道路。到1955年初,全國農業生產合作社已發展了48萬多個。為了解決合作化發展中存在的問題,1955年1月,黨中央發出《關於整頓和鞏固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通知》。10月,中共七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1956年6月30日,全國人大一屆三次會議通過並公布了《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總結了農業合作化運動由初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發展的經驗,指出合作化運動應向著高級形式發展。年底,全國建立756000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入社農戶占總農戶的96.3%,全國農村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