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批准興建葛洲壩工程。
1970年12月25日
197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毛澤東批准興建宜昌長江葛洲壩工程。1969年10月,毛澤東在武漢聽取武漢軍區司令員曾思玉、政委劉豐提出的興建三峽大壩構想時說到,在目前備戰時期不宜作此想。此後,為了解決湘西、鄂西、豫西、川東等地區三線建設和生產用電,武漢軍區、水電部、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轉而構想改修三峽下游宜昌的葛洲壩低壩,採用徑流發電,既可避免戰時轟炸使下游淹沒的危險,又可爭取較短時間加大航運和發電量。經過勘探、試驗,1970年10月中共中央提出興建葛洲壩工程的報告。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並原則予以批准這一報告,要求多作試驗和研究,寫出可靠的水壩工程資料。25日,毛澤東看過《中共中央關於興建宜昌長江葛洲壩水利樞續工程的批覆》後批示:“贊成興建此壩。現在檔案構想是一回事。興建過程中將要遇到一些現在想不到的困難問題,那又是一回事。那時,要準備修改設計。”1971年初,葛洲壩主體工程倉卒上馬,由於重大技術問題未解決,不得不於1972年底暫停施工。1974年第四季度工程復工。1975年4月,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正式提出修改初步設計方案。直到1981年1月第一期工程基本建成,並開始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