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完成長篇小說《家》。
1931年12月4日
當時的巴金
1931年12月,巴金髮表長篇小說《家》,這是作者《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中的第一部,小說以作者自己的家庭為素材,描寫“五-四”時期,一個正在崩潰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歡離合的歷史。小說發展的主要線索是圍繞高家長房覺新、覺民、覺慧三兄弟的愛情,展開了高公館內以高老太爺為代表的封建專制統治勢力對青年一代的迫害和新舊兩種思想鬥爭的描寫。覺新本是個有理想的聰慧青年,因高老太爺想早抱重孫,讓他成婚。覺新本與表妹梅芬戀愛,由於姨媽反對,加上兩人八字不合,不能相配。最後由父親用抓閹辦法,決定與不相識的瑞珏成婚。這樣戀愛三方都陷入痛苦之中。不久梅芬抑鬱而死。覺民、覺慧比大哥接受了更多的新思想,也更具有反抗精神,覺民不服從高老太爺的指婚命令逃婚在外,與志同道合的表妹琴自由戀愛,取得了勝利。覺慧愛上了善良純潔的奴婢丫頭鳴鳳,高老太爺卻把17歲的鳴鳳送與60歲的豪紳馮樂山“做小”,致使鳴鳳投湖自殺。從此,覺慧更加仇恨這個家庭,萌發了離家出走成家庭“叛徒”的思想。高家第二代克安、克定又私蓄娼妓,變賣家產,賭博閒蕩,致使高公館坐吃山空,露出分崩離析的徵兆。高太爺在絕望中死去。服喪期間,陳姨太以“血光之災”為由,把瑞珏趕到城外一座破房裡生產,結果雲兒出生,瑞珏卻葬送了性命。一系列殘酷的打擊使覺新對自己“不抵抗主義”的孱弱態度有所省悟,更使覺慧鼓足勇氣,憤而出走。高家在沉沒,而新一代在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