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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中重返聯合國。

1971年10月25日

 

中華民國在1945年派代表團出席了舊金山會議,中國共產黨的代表董必武參加了代表團,並在《聯合國憲章》上籤了字。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政府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中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美國頑固推行敵視中國的政策,並控制了聯合國的多數會員國,使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長期得不到恢復。70年代初,國際政治力量發生重大變化,亞非國家在聯合國的作用加強,越來越多的國家要求恢復中國的合法地位。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提案,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和一切合法權利,包括任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1974年,鄧小平率領中國代表團出席了聯合國第六次特別會議。在大會上,鄧小平代表中國政府莊嚴宣告:中國永遠不稱霸,永遠不做超級大國。

10月25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