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同盟軍失敗。
1933年10月16日
抗日同盟軍退出戰區
方振武、吉鴻昌所率抗日同盟軍連日受到國民黨軍及日軍的圍攻,又遭飛機轟炸,傷亡慘重。
1933年10月16日,北平軍分會派北平慈善團體代表劉砥泉等4人到戰地晤方、吉,促其罷兵;日軍限其下午3時前退出戰區。方、吉被迫派代表到順義第三十二軍商震部洽商解決辦法。下午二時,方、吉至馬家營與商震、徐庭瑤晤面。方提出三項要求,(1)衛隊二百餘人從優給資遣散;(2)軍隊盼政府收編;(3)本人及吉鴻昌願出國,要求給於名義及旅費。商震即向何應欽請示,得答覆如下:(1)衛隊給資5000元遣散;(2)軍隊交方、吉部將領李德新等暫行統率,集中東西杜林莊聽候改編;(3)保障方、吉安全,出洋旅費待向中央請示。下午4時半,方、吉通電申述抗日經過及不得已離軍之苦衷,鏇被押解北平。二人中途脫逃,吉避入天津租界,方則輾轉流亡國外,所部6000餘人被繳械。
抗日同盟軍在日軍蔣軍的夾擊之下到此完全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