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為賀龍恢復名譽
1974年9月29日
1974年9月29日,中共中央為賀龍恢復名譽。經周恩來提議、毛澤東批准,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為賀龍同志恢復名譽的通知》,指出:林彪要整賀龍蓄意已久,早在1966年就向中央提出,賀龍歷史上曾向國民黨反動派“請求收編”和“陰謀篡軍反黨”等問題,要進行審查。在“九·一三”事件發生以前,對賀龍問題的審查,一直為林彪、黃永勝、吳法憲、葉群、李作鵬等人所把持。“九·一三”以後,中央直接對賀龍的問題進行了審查。經中央查證甄別:一、所謂“通敵”問題,完全是顛倒歷史,蓄意陷害。二、所謂“陰謀篡奪軍權”和支持軍隊一些單位的人“篡奪軍權”的問題,經過調查,並無此事。三、關於所謂賀龍搞“二月兵變”的問題,純系訛傳。賀龍已於1969年6月9日病故 。中央決定,對賀龍予以平反,恢復名譽。由於江青、康生一夥的干擾破壞,這次平反是不徹底的,有些提法是錯誤的。1982年10月16日,中央發出《關於為賀龍同志徹底平反的決定》,高度評價賀龍同志的一生是“戰鬥的一生,革命的一生,光輝的一生”。同時撤銷了原中發(1974)25號檔案及中發(1968)71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