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筆獲準生產
1809年9月23日
在自來水筆發明以前,歐洲人千餘年使用的一直是翎管筆(也稱羽毛筆),它是使用雞、鴨、鵝、鷹等鳥類的翅羽毛製作的,最常用的是鵝翅羽毛。英文中自來水筆一詞 “pen”就是從拉丁語 “羽毛”一詞演化而來的。但翎管筆的壽命很短,筆尖很容易磨禿或劈裂,一支筆能寫幾千字就很不錯了。後來,人們在翎羽毛筆尖上包上一層金屬薄片,誕生了金屬筆尖。隨後,木桿、金屬桿又逐漸取代了鳥翅羽毛,演變成為蘸水筆。
筆的壽命大大延長了,但每寫幾個字就要蘸一下墨水,人們思考對它進一步變革。1809年,英國人福遜發明了筆桿中可以灌注墨水的筆,筆桿上部有一小孔,小孔關閉時筆尖寫不出字,只有打開小孔墨水才能流至筆尖。同年,由另一個英國人布萊姆改進的蘸水筆具有一個很薄的銀制筆桿,要象使用帶橡皮囊的玻璃管一樣用手擠壓筆桿,筆尖才能寫出字來。在1800─1900年約100年的時間裡,不少發明家創造了不少各式各樣的自來水筆,前後申請的專利達400餘項,並曾有過手工製作的、靠滴管貯存墨水的書寫用筆。但由於墨水常常凝結而堵塞筆尖,有時出水過多,有時還會漏水,使用很不方便,因而均未能得到普遍使用。
初具今天自來水筆結構的發明距今僅有百餘年的歷史。它是1884年由美國人沃特曼·艾奇遜發明的。
沃特曼當時從事保險工作,在工作中常常因為筆漏墨水而花了很大精力繪製出的表格作廢,所以他想應該重新設計出一種能控制墨水下泄,使用更加方便的自來水筆。於是,他放棄了當時所從事的工作,開始潛心研究自來水筆。1884年左右,研究取得了結果。他利用毛細管的作用,用一條長形的硬橡皮,連線筆嘴和筆內的貯墨水管,又在硬橡皮上鑽了一條細如毛髮的通管,可容少量的空氣進入貯管,以保持貯管內的氣壓平衡。這樣,在筆嘴受到壓力時,墨水會徐徐不斷地流至筆尖,有效地解決了墨水的突然滴漏。此後,又有人對沃特曼的發明進行了改進,將加裝墨水的滴管改成了能自動吸墨水的膠皮軟管,使用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