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革命委員會改為人民政府
1979年9月13日
1979年9月13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決議,將“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革命委員會改為人民政府。同時決定各省、市、自治區可在1979年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恢復這一在“文化大革命”中一度被取消的權力機構。
1979年9月13日
1979年9月13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決議,將“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革命委員會改為人民政府。同時決定各省、市、自治區可在1979年設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恢復這一在“文化大革命”中一度被取消的權力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