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重申中國對南沙的主權
1951年8月15日
1951年8月15日,周恩來外長發表《關於美英對日和約草案 及舊金山會議的聲明》,嚴正指出:中國在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 之不可侵犯的主權,不論美英對日和約草案有無規定及如何規定, 均不受任何影響。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個群島歷來是中國領土,中國的 史籍記載和歷次有關的對外交涉都充分證明了這一事實。抗日戰 爭時期,南沙群島等被日本侵占。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後,所有 這些島嶼才全部歸還中國。1950年,美英在所謂的“對日和約” 條款中,企圖抹煞中國對這些島嶼的主權。50年代,毗鄰的國家 也數次表示對南沙群島感興趣。對此,中國政府多次聲明,指出南沙群島歷史上就是中國領 土的一部分,中國對這些島嶼具有無可爭議的合法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