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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克傑被判處死刑

2000年7月31日

2000年7月31日成克傑被判處死刑_歷史上的今天
成克傑

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成克傑受賄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成克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決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00年6月26日受理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成克傑受賄案的起訴,並於同年7月13日、14日依法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法庭審理查明,1993年底,成克傑與情婦李平(另案處理)商量各自離婚後結婚。兩人商定:由李平出面聯繫有關事宜,成克傑利用當時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和人民政府主席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事畢兩人收受錢財,存放境外,以備婚後使用。
1994年初至1995年6月,成克傑從李平處得知,幫助廣西銀興房屋開發公司(後更名為銀興實業發展總公司)承接南寧市江南停車購物城工程及解決建設資金,可得到巨額“好處費”。成即利用職權,擅自將銀興公司直接劃歸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管理,並要求自治區計委為銀興公司承接該工程立項;指示南寧市政府大幅度壓低工程土地價格;要求中國建設銀行廣西分行為銀興公司發放工程貸款人民幣7000萬元。事成後,銀興公司按預約,支付給成、李賄賂款人民幣2021萬餘元。
1996年上半年至1997年底,成克傑從李平處得知,幫助銀興公司承接民族宮工程及解決建設資金,可得到巨額“好處費”。成即利用職權,將該工程交由銀興公司和自治區民委共同建設開發;將該工程項目法人由原定的自治區民委改為銀興公司;要求中國工商銀行廣西分行為銀興公司發放貸款人民幣3000萬元;違反國家規定,指令自治區房改辦公室,將房改基金人民幣2500萬元借給銀興公司;批示自治區財政廳將財政周轉金人民幣5000萬元借給銀興公司;為銀興公司向國家計委申請工程項目補助款人民幣1300萬元。事成後,銀興公司按預約,支付給成、李賄賂款人民幣900萬元、港幣804萬元。
1994年7月至1997年底,成克傑和李平在接受銀興公司請託過程中,還先後收受了該公司負責人周坤(另案處理)送給的人民幣2萬元、港幣2萬元、美元2萬元以及黃金鑽戒、金磚、黃金工藝品、手錶等貴重物品,合計人民幣55萬餘元。
1994年7月至10月,成克傑從李平處得知,幫助廣西信託投資公司及下屬廣西桂信實業開發公司聯繫貸款,可得到“好處費”。成即利用職權,先後要求中國建設銀行廣西分行和中國銀行廣西分行分別為其發放貸款,總計人民幣1600萬元,從中收受賄賂款人民幣60萬元。
1997年7月,成克傑從李平處得知,廣西桂隆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劉新民許諾,如幫助鐵道部隧道工程局承建拉平隧洞工程,可得到“好處費”。成即利用職權,指示有關部門直接干預工程招標工作,更改中標結果,安排該工程局承接有關工程,從中收受賄賂款人民幣180萬元。
1994年初至1998年初,成克傑還分別接受合浦縣原副縣長甘維仁(另案處理)、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局長周貽勝、自治區計委服務中心原主任李一洪的請託,利用職權,使甘維仁先後晉升為北海市鐵山港區區長、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向有關部門推薦周貽勝擔任北海市公安局局長,推薦並批准同意李一洪擔任自治區政府駐京辦事處副主任。成克傑單獨或與李平接受賄賂合計人民幣28.8萬元、美元3000元。
綜上所述,成克傑利用其職務便利,單獨或與李平共同收受賄賂款物合計人民幣4109萬餘元。全部受賄所得除由李平支付給幫助其轉款、提款的香港商人張靜海(另案處理)人民幣1150萬元外,其餘都按成、李的事先約定,由李平存入境外銀行。案發後,上述款物已全部追繳。
法庭在充分聽取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成克傑本人及律師的辯護意見後認為,成克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便利,夥同李平或單獨接受他人請託,非法收受財物,其行為已構成了受賄罪。法庭認為,成克傑的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其作為高級領導幹部,所犯罪行嚴重破壞了國家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敗壞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聲譽,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成克傑受賄案,是一起特別嚴重的高級領導幹部經濟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對成克傑案件的審判,充分體現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憲法原則,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堅決依法懲治腐敗的決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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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數字出官》觸主席痛處
遭打擊報復報社總編被罷免
聽到成克傑被抓的訊息,原《廣西日報》社社長、總編輯李明德和廣西人民的心情一樣,感覺“出了口惡氣!”
這位當年在廣西因搞輿論監督而冒犯了成克傑的老新聞工作者,日前在北京西郊的寓所向記者坦露了那段令人感到壓抑的遭遇。
1991年11月,李明德從北京由中共中央組織部幹部交流到了廣西,擔任《廣西日報》社長兼總編輯。
剛到廣西,李帶記者深入貧困地區進行社會調查,跑了四五十個縣,每到一個地方都住兩天以上。
在與當地幹部的接觸中,李漸漸發現:一些地方浮誇風相當厲害,鄉鎮企業的很多成績是靠“測算”出來的。另外,幹部在迎來送往中,鋪張浪費,送紅包等現象十分普遍。廣西本來很窮,幹部們卻把精力放在對上級領導搞“感情投資”上,為自己升官打基礎。
回到報社後,李明德心情一直十分沉重。他想,廣西要治窮,首先要扭轉浮誇風。於是,在1995年區黨代會召開前夕,李專門組織寫了一篇《謹防數字出官》的評論員文章。
文章指出:“報刊上曾對‘數字出官’、‘吹牛升官’的醜陋現象進行了剖析、鞭撻,但覺意猶未盡。有必要再說幾句,以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選拔幹部要重政績,善鑽營者便弄虛作假,編造數字,結果矇騙了官僚主義者,升了官。”
李說,當時也怕文章發表後有領導要“對號入座”,為免得給寫文章的記者帶來麻煩,在報紙即將付印前,李把“本報評論員”改成了自己的筆名。
評論員文章惹禍
出報那天,還不到上班時間,區委主管宣傳工作的副書記就給李明德打來電話,讓李一上班先到他那裡去。
李猜到是那篇文章惹的事,就拿著當天的報紙去見領導。副書記指了指登有《謹防數字出官》的報紙說:今天的報紙出問題了,很多人打電話來找他,問這樣的文章在黨代會前登出來,是區黨委的意思還是報社老總的意思。
李問:報紙六點半隻送到常委家,現在還沒送到各單位,你說很多人打電話來問,肯定是區領導的意思了?
副書記照直說了:“是領導打電話來了,責問我怎么把的關,所以我才把你叫來了。”
系列揭露文章胎死腹中
本來,李針對當時廣西存在的一些“跑官”、“買官”、“賣官”等所謂“五官”現象,打算在《謹防數字出官》一稿推出後,再推出對“五官”現象進行逐一剖析的系列評論。“這組文章針對性很強,直指當時廣西存在的不正之風。事隔不久,當時的柳州市委副書記劉和平就因騙官被逮捕了!”李一邊拿出5篇原稿的稿箋,一邊激動地說:“沒辦法,當時只好把這些稿子鎖進抽屜了。”
成克傑多次批評質問
“事情並沒有就這么完了”,成克傑後來多次在各種會議上批評《廣西日報》的“錯誤做法”,特別是在全區領導都出席的區經濟工作會議上,更是對李明德點名批評。成克傑質問李:“你們登《謹防數字出官》,你倒說說看,誰是因為吹噓數字當的官,你馬上說出來,我立即處理。”
深知成克傑厲害的一些老幹部給李明德打電話,提醒他:“李總,你這次挨(廣西話“倒霉”的意思)了!要有思想準備,他們什麼事情都可以乾出來的。”更有人給李送來了一個門鏈,讓他裝上以防萬一。
報館老總突被免職
3月12日,在沒有事先打招呼的情況下,上級突然宣布免去李明德《廣西日報》社長、總編輯職務。7月,李到區人大任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不久,在換屆改選中,李不再擔任人大職務,退休回到北京。在今年5月11日召開的第三屆中國記協理事會上,李明德的發言吐露了當年在廣西搞輿論監督遭打壓的那段經歷,引起了與會者的極大反響,許多大報老總都圍繞輿論監督難談了各自感受。今年5月12日,由中國記協主辦的《中華新聞報》在“輿論監督,難!難!難!”的大標題下,集中刊發了李明德和其他各大報老總們的發言。
強占地皮違規開工被披露
成克傑心腹周坤大鬧報館
在成克傑案件中,還有一個重要人物是廣西銀興公司總經理周坤。就是這個周坤,當年大鬧《廣西日報》社的情景,人們記憶猶新。現已退休在南寧家中賦閒的《廣西日報》老報人張永林,談起此事語氣仍十分激動。
1996年2月27日,《廣西日報》五版頭條刊登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市城市規劃法檢查綜述》一文,這篇報導對周坤任總經理的廣西銀興實業發展公司強占地皮、工程未經審批先開工等違反城市規劃法的行為作了曝光。這是政文部記者張永林隨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區法制局、區建委等部門組成的《城市規劃法》執法檢查團赴廣西各地檢查時采寫的。
報導見報第二天上午10時左右,周坤帶領手下五六個人,強行闖入新落成的《廣西日報》辦公大樓,氣勢洶洶地直入政文部辦公室,在辦公室里大吵大鬧。
周坤等人先是來到作者張永林的辦公室,用手指著作者的鼻子罵:“你這個老鬼,良心被狗吃了!”
在場的編輯、記者理直氣壯地問周,報導在哪方面失實了?周說,文章損害了他的企業形象,房子賣不出去誰負責?這時,作者告訴周,這篇報導是隨執法檢查團經一個多月檢查後寫成的,所有材料事實均經主管部門核實,稿件也經區人大有關領導審閱、簽發。
周坤聽後仍然大罵,一邊罵,一邊用手機指揮部下:“要馬上打官司,先告《廣西日報》!”
周坤等人在編輯部大鬧了一個多小時後,揚長而去。
當天下午,李明德聽取了編輯部的匯報並作出部署。第二天,在由《廣西日報》主辦的《南國早報》頭版醒目位置上刊登了特寫《周坤大鬧黨報編輯部》和評論《周坤的“屁股”摸不得?》。特寫署名“鄭文”,評論由《廣西日報》編委、《南國早報》常務副總編陳文剛執筆,署名聞綱。
這篇不及500字的言論,字裡行間體現了報人剛正不阿的勇氣。文章結尾寫道:一些人“屁股”一“摸”就著火,可能是“錢大氣粗腰桿硬”,但是根本的就是“法盲”一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趨完善的情況下,看你還能“混”到幾時?
這還了得,周坤看了報紙後,更加惱怒,即讓手下給報社領導打電話,威脅說,他要上北京向“成主席”匯報(成當時在北京開全國人大會),要讓他把《南國早報》給封了。
《廣西日報》及《南國早報》的報導受到了區人大常委會等部門的讚揚,老百姓更是拍手稱快。報社老總李明德也因此把周坤這位和成克傑“情同手足”的大紅人徹底得罪了。
揭開成克傑、周坤權錢交易黑幕
有人也許會問,周坤乃何方神聖,竟敢目無法紀公然衝擊“黨報”、藐視“黨報”的輿論監督。經法院審理查明,成克傑和周坤有權錢交易的罪惡勾當。
自1992年下半年以來,成克傑與有夫之婦李平長期通姦,並共謀在各自離婚並“賺錢”後再結婚。為聚斂錢財,成克傑於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期間,利用其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主席職務的權力,夥同李平不擇手段謀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主要違紀違法事實的第一條就是:1994年至1997年,經李平牽線,成克傑利用職權,拍板將南寧市一塊85畝土地低價出讓給廣西銀興實業發展公司總經理周坤(另案處理)建造停車場購物城;將本已批給自治區民委的廣西民族宮項目轉批給周坤開發,並為該公司解決貸款資金。為此,成克傑和李平收受周坤賄賂總計人民幣2976萬元、港幣804萬元。
當地人大都知道,銀興實業發展公司是自治區政府的直屬公司,是當地有名的建築業一霸,公司總經理周坤更是成克傑的心腹。銀興公司在成克傑的“關心”下,別人拿不到的工程,他們都能拿到,周用銀行貸款在各地大興土木,發展房地產項目,導致許多銀行貸款無法收回,而成克傑則在其中大獲其利。

7月31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