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查禁抗日影片
1932年6月30日
1932年6月30日,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對上海各影片公司發出了禁拍抗日影片的“通令”,宣稱:“以後關於戰爭及今有革命性之影片,均在禁攝之列。”早已被上海租界工部局禁止在租界地區各電影院放映的《上海戰史》、《上海之戰》、《上海抗日血戰史》等抗日新聞片和紀錄片,也被禁止在上海租界以外地區的影院上映。有些影片,從內容到片名,都被改動。如《戰地歷險記》里的“日軍”被改成了“匪軍”;《東北義勇軍抗日血戰史》因片名的“抗日”兩字,也被改成為《東北義勇軍血戰史》。而反映抗日的電影劇本,更被扼殺。但日本卻大量攝製了以“九一八”和“一二八”為背景的鼓吹侵略中國、宣傳“皇軍威容”的法西斯影片,在上海租界當局的縱容下和國民黨默許下,公然在上海租界內的日本影院上映,對中華民族進行侮辱。對此,愛國的電影工作者表示了極大的憤慨。左翼電影工作者創辦的《電影藝術》雜誌一連提出了9個“?”來嚴厲質問這件事。指出這是:“中國電影界的恥辱!!”《電影藝術》雜誌並把國民黨禁止拍攝抗日影片的“通令”予以公布和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