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派軍艦侵入台灣遭痛擊
1867年6月13日
1867年6月13日,美國派軍艦侵入中國台灣。1847年和1849年,美駐華海軍曾兩次派艦駛台,發現台灣物產豐富,可作入侵中國大陸的前哨基地。1853年,美國軍官皮雷曾率艦隊侵入台灣海岸,調查台灣情況。1856年,美駐華專使伯駕向美國國務院提出一個計畫,由美、英、法三國分別占領台灣、舟山群島和朝鮮。1857年,美國拉畢雷公司冒險分子拉畢雷甚至向伯駕建議占領台灣,建立一個“受美國保護”的“獨立政府”,實質是把台灣變為美國殖民地。1865年,美國內戰結束後,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展,加緊向海外掠奪。1867年6月13日,美國藉口一艘船隻“羅佛”號在台灣登入妄圖侵占台灣。台灣高山族人民迎擊,打退了敵人的進攻,擊斃副艦長馬凱基。由於美國當時力量不足和忙於解決國內矛盾,便改變手法,不斷慫恿日本侵略台灣,而自己則為日本提供軍火、船隻、指揮官,以便從“利益均沾”中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