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召開全國案件審理工作會議
1986年6月9日
1986年6月9-15日,全國案件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認為,對違反黨紀的案件的審查處理,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和嚴肅慎重、區別對待的原則,貫徹黨對犯錯誤黨員“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要正確認識嚴肅黨的紀律、端正黨風與改革和經濟建設的關係,用良好的黨風和嚴明的黨紀來保證改革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會議強調,對黨員違反黨紀案件的檢查和審理,必須符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的要求。各級紀檢部門要加強業務建設,完善案件審理工作制度,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