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瓦哈拉爾·尼赫魯逝世,現代印度的締造者之一,前印度總理
1964年5月27日
賈瓦哈拉爾·尼赫魯,1889年生於北方邦安拉阿巴德的婆羅門貴族家庭。國大黨元老、印度名律師蒙蒂拉爾·尼赫魯的兒子。16歲赴英國留學,先後就讀於哈羅公學和劍橋大學。1912年回國後進入政界。1918年起任國大黨全國委員會委員,並投身於甘地領導的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非暴力和不合作運動。1921年第一次被英殖民當局逮捕入獄。在為爭取印度獨立的27年間,9次被捕,在監獄中度過10年。1929年、1936年、1937年和1946年任國大黨全國委員會總書記。1929年、1936年、1937年、1946年和1951-1954年任國大黨主席。1939年任全印度邦會議主席和全國計畫委員會主席。1946年任臨時政府副主席,兼任外交部長和聯邦關係部長。此後歷任立憲議會議員、臨時國會議員、人民院議員。1947年8月印度獨立後,任總理兼外長、原子能部長等職,並一直擔任總理職務到逝世為止。1949年底率先承認新中國,並和周恩來總理一起提出國際關係準則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不結盟運動和萬隆會議的倡導者之一。1939年曾訪問中國,1954年再次訪華。1964年5月27日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