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蘇限制戰略核武器協定簽署
1972年5月26日
1964年初,美國向蘇聯提出就限制戰略武器問題舉行談判。1969年10月25日雙方達成協定,於1969年11月17日在赫爾辛基會談。
1972年5月26日,美蘇兩國首腦在莫斯科簽署了《關於限制反彈道飛彈系統條約》和《關於限制進攻性戰略武器的某些措施的臨時協定》和一系列補充協定書,統稱為第一階段限制戰略武器條約。
條約規定以各自首都為中心,半徑150公里內,雙方可以部署不超過100枚反彈道飛彈及6部反彈道飛彈雷達;在一個半徑為150公里的洲防飛彈基地附近,可部署不超過100枚反彈道飛彈、2部大型反彈道飛彈雷達和18部較小的雷達。條約為無限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