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議會聯盟理事會議正式接納我為聯盟成員
1984年4月2日
1984年4月2日,各國議會聯盟理事會舉行第134次會議,宣布正式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該聯盟的成員。他的這一宣布,贏得了與會代表的熱烈掌聲。然後,大會主席、蘇丹議長伊茲丁·賽義德先生邀請以中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耿飈為團長的中國全國人大代表團參加各國議會聯盟理事會會議。當中國代表團在熱烈的掌聲中進入會議大廳時,與會國家的一些代表同耿飈握手,祝賀中國人大代表團加入各國議會聯盟。
接著,賽義德主席致辭說,中國是世界上的一個大國,也是各國議會聯盟保持平衡的一個因素。他還說,“中國代表團加入各國議會聯盟並參加活動將起重要作用。”
各國議會聯盟成立於188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成員都是西方國家的議會。戰後,大批亞、非、拉國家的議會參加了“聯盟”。
“聯盟”設有大會、理事會、執委會和秘書處等機構。大會每年春、秋季輪流在會員國首都召開。大會下設5個委員會,即:1、政治問題、國際安全和裁軍;2、議會、司法和人權;3、經濟和社會;4、教育、科學、文化和環境;5、非自治領土及種族問題。
理事會由每個成員國的兩名議員,即參加大會的代表團長和另一名代表組成。理事會主席任期3年。
執委會討論常務工作,任期3年。理事會主席是執委會的當然成員,並擔任執委會主席,其餘10名成員由大會從“聯盟”理事會理事中選舉產生。
“聯盟”秘書處設在日內瓦。秘書長經選舉產生,任期5年。
“聯盟”的接納程式是,秘書長收到有關國家議員團的正式申請加入的函件後,提交“聯盟”執委會研究、通過後,再提交理事會討論。理事會通過後,該國的代表團即可參加理事會和大會。
議員團可由參加“聯盟”成員國的全體議員或部分議員組成。議員團設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及秘書、司庫。議員團應制訂章程。議員團的成立、成員數目、領導成員名單、章程等,均需送交“聯盟”秘書長,作為申請加入檔案的組成部分。同時,還需提出議員總數和全國人口總數,以便計算投票數。
“聯盟”每個成員國有8票表決權,另外可再按國家的人口數增加票數。人口在3億以上的可增13票。如50%以上的議員參加議員團,可再增加兩票。我國代表團如按全體人大代表都參加,即可有23票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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