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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恢復國務院副總理職務

1973年3月10日

1973年3月10日鄧小平恢復國務院副總理職務_歷史上的今天

鄧小平和夫人卓琳及秘書在江西

1973年3月10日, 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恢復鄧小平同志的黨的組織生活和國務院副總理的職務的決定》。

1971年11月和1972年8月3日,鄧小平兩次寫信給毛澤東,表示願意為黨,國家、人民做些工作。毛澤東在信上的指示肯定了鄧的長處和功績。 1972年1月,毛澤東在參加陳毅迫悼會時,向陳的遺孀張茜提到鄧小平的問題性質屬人民內部矛盾。

1972年8月14日, 毛澤東對鄧小平8月3日來信作出指示,周恩來立即抓住這一有力時機,將毛澤東的指示和鄧小平的信送中央政治局委員傳閱, 並於3月10日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認真討論了鄧小平的信和毛澤東的指示,作出關於恢復鄧小平黨組織生活和副總理職務的決定。中共中央的決定說,對鄧小平的“進步應當表示熱烈的歡迎,並由國務院分配他擔任適當工作”。鄧小平從江西回到北京後,4月12日參加了歡迎西哈努克親王到北京的宴會。

3月10日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