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發布嚴厲鎮壓反革命的指示
1951年2月2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中國共產黨曾於1950年3月,發出了嚴厲鎮壓反革命的指示。6月,黨的七屆三中全會又提出了鎮壓反革命的任務。10月,黨制止了鎮反中的“寬大無邊”右傾偏向。從12日開始,逐步在全國展開了大張旗鼓的鎮壓反革命運動。鎮反運動的主要方針是;“首惡者必辦,脅從者不問,立功者受獎”;“即不放過一個反革命分子,又不冤枉一個好人”,力求做到“打得穩,打得準,打得狠”。這次運動,集中打擊了土匪、惡霸、特務、反動黨團骨幹分子和反動會道門頭子等五個方面的反革命分子,鞏固和加強了人民民主專政,保障了國民經濟的恢復,使抗美援朝有了安全的後方,使土地改革和各項社會改革順利進行。
羅瑞卿作鎮壓反革命的動員報告
2月21日發生的事情:
- 國務院發布關於發行新的人民幣和收回現行人民幣的命令,並規定從3月1日起實施 1955年發生的事
- 劉少奇在北京主持召開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 1962年發生的事
- 美國太空人成功改造“哈勃”太空望遠鏡 1998年發生的事
- 中共提出召集全國抗日救國代表大會 1936年發生的事
- 美國天文學家喬治·埃勒里·海耳(George Ellery Hale)逝世 1938年發生的事
- 抗聯成立總指揮部,楊靖宇掛帥 1934年發生的事
- 馬蘇里亞恩湖第二次戰役結束,俄軍死亡20萬,被俘10萬。 1915年發生的事
- 禮薩汗發動軍事政變 1921年發生的事
- 中國工農紅軍早期領導人之一袁文才和王佐被殺 1930年發生的事
- 中央政府發布嚴厲鎮壓反革命的指示 1951年發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