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出《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
2006年1月31日
2006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出《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指出:要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建立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政策體系和執法監督機制,建立惠及農民工的城鄉公共服務體制和制度。
2006年1月31日
2006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出《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指出:要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建立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政策體系和執法監督機制,建立惠及農民工的城鄉公共服務體制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