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誕辰
1689年1月18日
法國作家、哲學家孟德斯鳩
1689年1月18日,法國啟蒙思想運動的代表人物、資產階級國家學說和法學理論的奠基者孟德斯鳩,在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布雷特莊園誕生了。他的祖父和伯父相繼擔任波爾多法院院長,父親是軍人。家庭的影響,使他從小就關心國家政治事務,尤其對法律有濃厚的興趣。經過刻苦鑽研,他十九歲就獲法學學士的學位,25歲擔任波爾多法院顧問,27歲繼承伯父的職務。
孟德斯鳩對法院院長的職務並沒有多大的興趣,他熱心於科學研究工作。特別是他在各種社交場合里,親眼目睹上流社會的荒淫奢靡的生活,對封建專制制度失去了信心,積極探求一條本新的道路。為了使自己能專心從事研究,孟德斯鳩於1726年將世襲的波爾多法院院長職位高價出賣,獲得一筆巨款,遷居巴黎,並進入法蘭西科學院為院士。
1728年,孟德斯鳩花了3年時間,週遊歐洲,對各國的政治法律、國家制度、民情風俗進行了深入地考察,獲得了豐富的材料。1734年,他的《羅馬盛衰原因論》問世,轟動了歐洲學術界,給他帶來很高的聲譽。
但是,真正使孟德斯鳩成為舉世聞名的資產階級卓越思想家的,還是他在1748年發表的重要著作《論法的精神》。在這部著作中,他不僅尖銳地揭露了封建專制制度,反對天主教和神學,更加重要的是,他在這部著作中完整地提出了資產階級國家和法的理論。尤其是在這部書中他提出的“三權分立”的學說,即國家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種,分別由議會、君主、法院三家掌管,各自獨立,相互牽制,彼此平衡,以維繫國家的統一。他的三權分立的學說,成了資產階級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