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爾地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重歸德國。
1957年1月1日
薩爾地區位於萊茵河左岩,在薩爾河盆地附近1000平方英里的面積內煤礦儲藏豐富。德法兩國在此長期爭奪。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據《凡爾賽和約》由法國代管15年。1935年經公民投票後由德國收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薩爾劃入法占區。法國力圖使薩爾區在經濟上和政治上脫離德國,給薩爾區以自治權。1947年12月15日薩爾區通過憲法,宣稱在政治上獨立於德國,經濟上則與法國建立關稅同盟,由法國管理礦山開採。
1950年3月3日法國與薩爾區簽訂協定,宣布薩爾脫離德國成為在法國控制下的自治區。隨著西德政府與法國關係的改善,兩國開始談判解決薩爾問題。1954年10月23日簽訂的《巴黎協定》中規定:薩爾得到歐洲共管地位,並享有一切民主自由,薩爾人民有權自己決定未來的歸屬。1956年西德與法國簽訂《薩爾條約》,規定薩爾在政治上(1957年起),經濟上(1959年起)均併入西德。
1957年1月1日,薩爾重新回到德國,成為西德第10個州。1959年秋,法國最後一批經濟租讓權也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