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河示總督高斌

作者:乾隆 朝代:清代

閱河示總督高斌原文

澤國民生庶,金堤祖制垂。

來巡期善守,底績貴無為。

持正裁浮議,開誠集眾思。

問予何訓示,志在五言詩。

詩詞問答

問:閱河示總督高斌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閱河示總督高斌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問:閱河示總督高斌是什麼體裁?答:五律

注釋

1. 五言律詩 押支韻 出處:御製詩二集卷二十三

參考注釋

國民

(1)

(2) 全國民眾

(3) 今指取得一國國籍的人,即該國國民

金堤

亦作“ 金隄 ”。 1.堅固的堤堰。後作為堤堰的美稱。《漢書·司馬相如傳上》:“媻姍勃窣,上金隄。” 顏師古 註:“言水之隄塘堅如金也。” 南朝 梁 蕭統 《錦帶書十二月啟·無射九月》:“金堤翠柳,帶星采而均調。” 宋 柳永 《笛家弄》詞:“水嬉舟動,禊飲筵開,銀塘似染,金堤如繡。” 清 錢謙益 《寄督漕張御史》詩之二:“ 鐵瓮 雲帆連析木,金堤春水泛桃花。”

(2).堤名。在今 河南省 滑縣 東。《史記·河渠書》:“ 孝文 時河決 酸棗 ,東潰 金隄 。” 張守節 正義引《括地誌》:“ 金隄 ,一名 千里隄 ,在 白馬縣 東五里。”

(3).堤名。指今 四川 灌縣 都江堰 一帶 岷江 的江堤。《文選·左思<蜀都賦>》:“西踰 金隄 ,東越 玉津 。” 劉逵 註:“ 金隄 在 岷山 都安縣 西,隄有左右口,當 成都 西也。”

祖制

指帝王祖宗規定的制度。 明 朱國禎 《涌幢小品·宗禁》:“親王不許出城,祖制原無此禁,惟國初事體隆重,凡出入必奏請,並迎送先後,亦 太祖 自定。” 清 汪琬 《前明兵科右給事中吳公墓志銘》:“公意憤激,極言老臣淪棄可惜,因請申明祖制,以清議專歸言官。”《孽海花》第二六回:“皇帝自從大婚後,沒臨幸過皇后宮一次,倒是 金 寶 二妃非常寵幸。這是任性妄為,不合祖制的。” 魯迅 《華蓋集·我的“籍”和“系”》:“我記得 宋 朝是不許南人做宰相的,那是他們的‘祖制’,只可惜終於不能堅持。”

善守

(1).善於防守。《孫子·虛實》:“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 吳梅 《題天香石硯室棋譜》詩:“頗聞棋訣在善守,心細如髮才如斗。”

(2).善於守職;善於守成。《國語·魯語上》:“ 孟孫 善守矣,其可以蓋 穆伯 而守其後於 魯 乎!”《史記·樂書》:“ 成王 作頌,推己懲艾,悲彼家難,可不謂戰戰恐懼,善守善終哉?”

底績

謂獲得成功;取得成績。《書·禹貢》:“ 覃懷 底績,至於 衡 漳 。”底,一本作“ 厎 ”。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銓賦》:“ 太沖 安仁 ,策勛於鴻規; 士衡 子安 ,底績於流制。” 清 趙翼 《謁雲岩公賦呈》詩:“去年見公 淮陰城 ,公方底績河隄平。”

無為

(1) 道家思想,指要依天命,順其自然,沒必要有所作為

(2) 儒家指用德政感化人民,不施行刑罰

(3) 不要,不用

無為在歧路。——唐· 王勃《杜少府之任蜀州》

持正

(1).持守公正。《史記·東越列傳》:“ 繇王 不能矯其眾持正。” 李大釗 《“五一”MayDay運動史》四:“檢察官要求死刑,但陪審官很公平持正,判決 魯非優 無罪。”

(2).操守正派。 唐 獨孤及 《代書寄上李廣州》詩:“推誠魚鱉信,持正魑魅怛。”《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久欲與相公納一側室,一來為相公持正,不好妄言;一來未得其人,姑且隱忍。”

浮議

沒有根據的議論。 宋 蘇軾 《謝王內翰啟》:“卓爾大賢,自足以破眾人之浮議。”《警世通言·杜十娘怒沉百寶箱》:“﹝ 十娘 ﹞道:誰知郎君相信不深,惑於浮議,中道見棄,負妾一片真心。” 清 梁章鉅 《歸田瑣記·請鑄大錢》:“每觔議定給以價銀若干。如是 * 不擾,而浮議亦不起。”

開誠

推誠相待;表明誠意。 明 唐順之 《與陳後岡參議書》:“ 李泌 、 陸贄 之徒,則其於道雖未醇,而本其天資之所暗合,亦往往開誠而不欺,恬淡而少欲。” 清 戴名世 《孑遺錄》:“賊既去,自春徂夏不雨,民大飢。土寇四起,自稱將軍,掠良善。 張利民 開誠勸導之。” 清 薛福成 《代李伯相布政使銜直隸按察使贈太常寺卿丁公墓表》:“公開誠示眾,消釋羣疑,扶良詰姦,遠人賓順,屬郡無事。”

眾思

多數人的意思。《三國志·蜀志·董和傳》:“夫參署者,集眾思,廣忠益也。”

訓示

上級、長輩對下級、晚輩的訓導

五言詩

包括五言古詩,五言律詩與五言絕句,特點為每句五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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