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得鹿未足喜,喪馬勿用逐。
初萌得失心,方寸成百曲。
纖人恣物情,熊掌又魚肉。
曾推萬禍原,古今從一欲。
詩詞問答
問:《聰仲晦古意廿一首愛而和之仍次其十五》的作者是誰?答:姚樞
問:該詩寫於哪個朝代?答:元代
問:姚樞的名句有哪些?答:姚樞名句大全
注釋
1. 押詞韻第十五部
參考注釋
得鹿
(1).《列子·周穆王》:“ 鄭 人有薪於野者,遇駭鹿,御而擊之,斃之。恐人之見之也,遽而藏諸隍中,覆之以蕉,不勝其喜。俄而遺其所藏之處,遂以為夢焉。順塗而詠其事。傍人有聞者,用其言而取之。既歸,告其室人曰:‘向薪者夢得鹿而不知其處;吾今得之,彼直真夢矣。’室人曰:‘若將是夢見薪者之得鹿邪?詎有薪者邪?今真得鹿,是若之夢真邪?’”後遂以“得鹿”指虛幻的人世富貴。 宋 陸游 《和陳魯山十詩以孟夏草木長繞屋樹扶疏為韻》之七:“誰知嘆亡羊,但喜有得鹿。”
(2).《史記·淮陰侯列傳》:“ 秦 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文選·班彪〈王命論〉》“至比天下於逐鹿” 李善 注引《六韜》:“取天下若逐野鹿,得鹿,天下共分其肉。”後以“得鹿”比喻取得天下。 唐 溫庭筠 《經五丈原》詩:“下國 臥龍 空寤主,中原得鹿不由人。”
未足
(1).不足,不能。《後漢書·齊武王縯傳》:“ 舂陵 去 宛 三百里耳,未足為功。”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引》:“今所撰諸書,盛行海內,大而穹宇,細入肖翹,耳目八埏,靡不該綜。即 惠施 、 黃繚 之辯,未足侈也。”
(2).猶言算不得。《太平廣記》卷八七引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傳·支遁》:“ 遁 幼時,嘗與師共論物類,謂鷄卵生用,未足為殺,師不能屈。”
勿用
猶勿動。謂不可有所作為。《易·乾》:“初九,潛龍,勿用。” 孔穎達 疏:“聖人雖有龍德,於此時唯宜潛藏,勿可施用,故言勿用。” 王引之 《經義述聞·周易上》:“用,施行也。勿用,無所施行也。” 王引之 《易·既濟》:“ 高宗 伐 鬼方 ,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易·頤》:“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無攸利。”
得失
(1) 得到和失去;成功和失敗
不計較個人的得失
(2) 利弊;好處和壞處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唐· 杜甫《偶題》
方寸
(1) 一寸的平方大小
方寸之地起波瀾
(2) 一平方寸
(3) ∶心神。語出《三國志》:徐庶母親被曹操抓去,徐指著胸口對劉備說:“方寸亂矣!”
纖人
(1).指氣質柔弱的人。 隋 王通 《中說·事君》:“ 謝莊 、 王融 ,古之纖人也,其文碎。”
(2).猶小人。與君子相對。《新唐書·鄭畋王鐸等傳贊》:“ 唐 之季,嗣君暗庸,天穢其德久矣。纖人柄朝,靡謀不乖。”《資治通鑑·唐文宗開成三年》:“ 陳夷行 曰:‘ 宗閔 曏以朋黨亂政,陛下何愛此纖人?’” 胡三省 註:“纖人,猶言小人也。” 清 惲敬 《<南華九老會詩譜>序》:“古之纖人,其初非有他也,不過嗜進不喜退耳。” 周素園 《貴州民黨痛史》第四篇第十二章:“ 滇 軍既覆我軍政府,羣兒相貴,乃於三月四日由 劉顯世 、 郭重光 ……等六七纖人立 唐繼堯 為 貴州 都督。”
物情
(1) 情理
物情世態
(2) 人情
(3) 人心
事多放濫,物情生怨
熊掌
熊的腳掌。是珍貴的食品,山珍之一。又稱“熊蹯”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孟子·告子上》
魚肉
比喻用暴力欺凌;也比喻被欺凌的人
我為魚肉。——《史記·項羽本紀》
魚肉搢紳。——清· 張廷玉《明史》
古今
古代和現代
古今差異
從一
見“ 從一而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