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急賑直原文
夏閏潦行甚,畿南有被沴。
微禹民其魚,對時增恧惴。
麥收已雲薄,黍種復澇致。
念彼謀食艱,未可拘常例。
急賑命速行,銀米仍兼濟。
猶恐米不足,截漕早頒制。
申命方伯臣,勤宣期惠被。
既妥且欲實,庶減爾我愧。
詩詞問答
問:命急賑直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命急賑直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問:乾隆的名句有哪些?答:乾隆名句大全
注釋
1. 押詞韻第三部 出處:御製詩三集卷九十一
2. 今春近畿少雨麥收不及昨年閏五月內大雨過多瀕河之武清等六縣低田被淹貧民未免艱食特命於八月內先賑一月口糧仍俟勘實再加賑恤
參考注釋
微禹
語本《左傳·昭公元年》:“美哉 禹 功!明德遠矣。微 禹 ,吾其魚乎!”本為歌頌 禹 治水的功績,謂如無 禹 治水,則人皆將成魚。後以為頌揚功德的套語。《宋書·武帝紀下》:“夫微 禹 之感,嘆深後昆,盛德必祀,道隆百世。”《陳書·衡陽獻王昌傳》:“故以功深於微 禹 ,道大於惟 堯 ,豈直社稷用寧,斯乃黔黎是賴。”
其魚
語出《左傳·昭公元年》:“天王使 劉定公 勞 趙孟 於 潁 ,館於 雒汭 。 劉子 曰:‘美哉 禹 功!明德遠矣。微 禹 ,吾其魚乎!’”後借指洪水所造成的災難。 清 馮桂芬 《致李伯相書》:“ 淮 揚 萬眾惴恐,時時有其魚之慮。”
對時
指一整天。 郭沫若 《海濤集·跨著東海》:“據他說,我的情形是很輕的,只是普通的拘留,一個對時。” 葉紫 《行軍掉隊記》:“看形勢,被害至多總還不到一個對時,大約是在昨天上午。”
麥收
收割麥子
謀食
設法尋求維持生活的門路
未可
不可
常例
(1).常規;慣例。《晉書·賈充傳》:“至於 周 之 公旦 , 漢 之 蕭何 ,或豫建元子,或封爵元妃,蓋尊顯勛庸,不同常例。”《北齊書·樊遜傳》:“才高不依常例。”《水滸傳》第三八回:“往常時,但是發來的配軍,常例送銀五兩。”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端肅案》:“惟以國計民生為念,豈能拘守常例。”
(2).“常例錢”的略稱。《京本通俗小說·拗相公》:“若或洩漏風聲,必是汝等需索地方常例,詐害民財。”《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六:“舊規但是老爹們來,只在省城住下,寫個諭帖,知會我們開本花名冊來,秀才廩銀中,扣出一個常例,一同送到。”《說岳全傳》第七回:“他們可有常例送來么?”參見“ 常例錢 ”。
急賑
亦作“ 急振 ”。緊急救濟。《清會典事例·戶部·賑饑》:“ 李鴻章 即督飭印委各員,迅速分投查勘,設法拯救,散發急賑。” 魯迅 《準風月談·雙十懷古》:“中國紅十字會籌募 湖南 、 遼西 各省急振。”
兼濟
謂使天下民眾、萬物鹹受惠益。《莊子·列禦寇》:“小夫之知,不離苞苴竿牘,敝精神乎蹇淺,而欲兼濟導物。” 唐 韓愈 《爭臣論》:“自古聖人賢士,皆非有求於聞用也……得其道,不敢獨善其身,而必以兼濟天下也。”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七章第五節:“ 白居易 有兼濟思想,凡不利民眾和國家的朝政,敢於犯顏直諫。”參見“ 兼善 ”。
不足
(1)
不充足,不夠,滿足不了需要
二十尚不足。——《樂府詩集·陌上桑》
最愛湖東行不足。——唐·白居易《錢塘湖春行》
(2)
缺少或沒有
信心不足
(3)
少於,不到
不足一千
(4)
不能;不可以
此中語云:“不足為外人道也。”——晉·陶淵明《桃花源記》
(5)
不值得,不必
申命
(1).重申教命;再命。《易·巽》:“重巽以申命。” 孫星衍 集解引 陸績 曰:“巽為命令。重命令者,欲丁寧也。” 高亨 註:“《巽》之卦象是君上重申其教命。故曰:‘重巽以申命。’”
(2).任命。《三國志·魏志·王朗傳》:“是以 唐 虞 之設官分職,申命公卿,各以其事,然後惟 龍 為納言,猶今尚書也。”
(3).命令。 唐 李白 《比干碑》:“申命郡縣,封墳葺祠。” 唐 柳宗元 《終南山祠堂碑》:“皇帝使中謁者,禱於 終南山 ,申命 京兆 尹 韓府君 ,祗飭祀事,考視祠制。”
(4).指發布命令。《觚賸·序賦創格》引 清 陳鶴容 《<當泣草>序》:“ 巫鹹 申命, 詹尹 陳辭。”
方伯
殷 周 時代一方諸侯之長。後泛稱地方長官。 漢 以來之刺史, 唐 之採訪使、觀察使, 明 清 之布政使均稱“方伯”。《禮記·王制》:“天子百里之內以共官,千里之內以為御,千里之外設方伯。”《史記·周本紀》:“ 周 室衰微,諸侯彊並弱, 齊 、 楚 、 秦 、 晉 始大,政由方伯。” 裴駰 集解引 鄭司農 曰:“長諸侯為方伯。”《漢書·何武傳》:“刺史,古之方伯,上所委任,一州表率也。職在進善退惡。” 唐 韓愈 《送許使君刺郢州序》:“ 於公 身居方伯之尊,蓄不世之材,而能與卑鄙庸陋相應答如影響。” 清 王韜 《淞濱瑣話·金玉蟾》:“薦章交上,升任 黔 中廉訪使,旋升方伯,改授 雲南 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