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得為君難六韻

作者:乾隆 朝代:清代

賦得為君難六韻原文

宣尼著明訓,曾未試躬行。

身體惟皇考,手書示後生。

絕勝銘几杖,詎止見牆羹。

辭約義賅富,思艱圖易亨。

敕幾所無逸,保泰凜持盈。

三字垂家法,萬年奉永清。

詩詞問答

問:賦得為君難六韻的作者是誰?答:乾隆
問:賦得為君難六韻寫於哪個朝代?答:清代
問:賦得為君難六韻是什麼體裁?答:五排

注釋

1. 五言排律 押庚韻 出處:御製詩二集卷八十五

2. 圓明園勤政殿後楹奎題高揭蓋我皇考取魯論為君難語御書箴座者也由一言興道之幾見千聖傳心之要於以對揚矩訓默契清衷視子玉銘系有恆蘊古篇呈大寶瞠乎後矣其奚足雲爰憑乙夜書紳敬藉五言綴簡

參考注釋

宣尼

漢平帝 元始 元年追謚 孔子 為 褒成宣尼公 ,後因稱 孔子 為 宣尼 。見《漢書·平帝紀》。 晉 左思 《詠史》詩之四:“言論準 宣尼 ,辭賦擬 相如 。”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師友》:“ 互鄉 童子,當願接於 宣尼 ; 蘇門 先生,竟未言於 阮籍 。” 元 劉壎 《隱居通議·文章五》:“續 杏壇 之音,鼓 宣尼 之操,吾徒之修養也。” 清 惲敬 《前光祿寺卿伊公祠堂碑銘》:“入聖之要,下學上達, 宣尼 所傳,存之存之。”

明訓

明確的訓誡。《國語·晉語八》:“圖在明訓,明訓在威權。” 韋昭 註:“言既有明教,在威權以行之。” 唐 韓愈 《順宗實錄三》:“佩詩禮之明訓,宣忠孝之弘規。” 聶紺弩 《兔先生的發言》:“‘明哲保身’,古有明訓。”

躬行

身體力行;親身實行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宋· 陸游《冬夜讀書示子聿》

身體

(1) 指人或動物的整個生理組織,有時特指驅乾和四肢

(2) 健康狀況

她的身體很虛弱

皇考

(1).古代對已故曾祖的尊稱。《禮記·祭法》:“曰皇考廟。” 孔穎達 疏:“曰皇考廟者,曾祖也。” 清 黃宗羲 《金石要例·書祖父例》:“ 范育 《呂和叔墓表》稱曾祖為皇考。”

(2).父祖的通稱。《詩·周頌·雝》:“假哉皇考,綏予孝子。” 孔穎達 疏:“考者,盛德之名,可以通其父祖……此與《閔予小子》非曾祖,亦云皇考者,以其散文取尊君之義,故父祖皆得稱之。”

(3).對亡父的尊稱。《禮記·曲禮下》:“祭……父曰皇考,母曰皇妣。”《楚辭·離騷》:“帝 高陽 之苗裔兮,朕皇考曰 伯庸 。” 王逸 註:“皇,美也;父死稱考。”《南史·宋紀上·武帝》:“皇考 翹 ,字 顯宗 ,郡功曹。” 宋 歐陽修 《瀧岡阡表》:“惟我皇考 崇公 卜吉於 瀧岡 之六十年,其子 修 始克表於阡。” 宋徽宗 始專用於皇家。《日下尊聞錄·西峰秀色》:“﹝ 高宗 純皇帝 ﹞詩註:‘是地軒爽明敞,戶對 西山 ,皇考最愛居此。’”《清史稿·世祖紀二》:“皇考賓天,朕止六歲。”

手書

(1) 親筆寫的信

密以手書相曉

(2) 親筆書寫

辛未三月念六夜四鼓,意洞手書。——清· 林覺民《與妻書》

(3) 筆跡

有識其手書者

後生

(1) 少年時代與壯年期之間任何年齡的男子

(2) 青年男子,小伙子

(3) 相貌年輕

他長得後生,看不出是四十歲的人

几杖

坐幾和手杖、皆老者所用,古常用為敬老者之物,亦用以借指老人。《禮記·曲禮上》:“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史記·淮南衡山列傳》:“ 元朔 三年,上賜 淮南王 几杖,不朝。” 唐 杜甫 《回棹》詩:“几杖將衰齒,茅茨寄短椽。” 明 張煌言 《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而君子正非務之以表異於物也。其銘之几杖,與於此悟迪同焉;其勒之桮棬,與於此宏式訓焉。”

幾所

猶幾許。多少,若干。《漢書·疏廣傳》:“﹝ 廣 ﹞數問其家金餘尚有幾所,趣賣以共具。” 顏師古 註:“幾所,猶言幾許也。”

無逸

(1).不貪圖安樂。《書·無逸》:“嗚呼,君子所其無逸。” 南朝 梁 江淹 《雜體詩·效盧諶‘感交’》:“自顧非杞梓,勉力在無逸。” 章炳麟 《訄書·原變》:“以是為憂,故‘無逸’之説興,而‘合羣明分’之義立矣。”

(2).《書》的篇名。《書·無逸序》:“ 周公 作《無逸》。” 孔 傳:“中人之性好逸豫,故戒以《無逸》。” 明 李東陽 《元日早朝》詩:“擬將《無逸》陳 周 戒,咫尺君門奈遠何?” 羅惇曧 《文學源流·周秦諸子總論》:“至於《無逸》開奏議之先,《金縢》啟哀冊之體。”

持盈

保守成業。語本《老子》:“持而盈之,不如其已。”《國語·越語下》:“夫國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傾,有節事。” 韋昭 註:“持,守也。盈,滿也。”《後漢書·蔡邕傳》:“心恬澹於守高,意無為於持盈。” 唐 劉禹錫 《上門下裴相公啟》:“然持盈之術,古所難也。”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九:“俾後御民者鹹知懍朽索,戒持盈。”

三字

(1).指古字、篆、隸三種字型。《北史·劉芳傳》:“昔 漢 世造三字石經於太學,學者文字不正,多往質焉。”

(2).知制誥的別稱。 宋 陳師道 《何郎中出示黃公草書》詩:“一官早要稱三字,二鬢何須著兩毛。” 宋 洪邁 《容齋四筆·官稱別名》:“ 唐 人好以它名標榜官稱……‘知制誥’為‘三字’。”

(3).指“莫須有”三字。 清 趙翼 《岳祠銅爵》詩:“獄冤雖已昭三字,家祭終非告兩 河 。”參見“ 三字獄 ”。

家法

(1) 家長統治本家或本族人的法度

聖賢家法。——清· 全祖望《梅花嶺記》

(2) 家長責打家人或孩子的用具

萬年

極其久遠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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