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雁門令後作

作者:黃炎 朝代:宋代

罷雁門令後作原文

獻議條陳十五事,輸錢歲減二千緡。

備員出宰當求瘼,忤旨監司竟累身。

詩詞問答

問:罷雁門令後作的作者是誰?答:黃炎
問:罷雁門令後作寫於哪個朝代?答:宋代
問:罷雁門令後作是什麼體裁?答:七絕

注釋

1. 七言絕句 押真韻

2. 清王穎同治《雩都縣誌》卷一○

參考注釋

獻議

陳述意見;建議。 唐 李絳 《兵部尚書王紹神道碑》:“顯持世權,陰行相事,造膝承顧,沃心獻議。” 宋 沉括 《夢溪筆談·官政一》:“ 寳元 、 康定 間,人有獻議,取滉柱可得良材數十萬。 杭 帥以為然。” 魯迅 《<且介亭雜文二集>後記》:“一位雜誌編輯先生某甲,獻議先將原稿送給官廳,待到經過檢查,得了許可,這才付印。” 茅盾 《路》五:“用一個冷笑回答了 華 這獻議, 郁 再踱方步。”

條陳

(1) 分開條目來述說

(2) 舊時下級向上級分條講述事情、建議或意見的文書

上條陳

五事

(1).指古代統治者修身的五件事,謂貌恭、言從、視明、聽聰、思睿。《書·洪範》:“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漢書·谷永傳》:“竊聞明王即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 顏師古 註:“五事,貌、言、視、聽、思也。” 宋 蘇軾 《御試製科策》:“夫皇極者,五事皆得;不極者,五事皆失。非所以與五事並列,而別為一者也。”

(2).使國致富的五件事。《管子·立政》:“富國有五事。五事,五經也……山澤救於火,草木殖成,國之富也;溝瀆遂於隘,障水安其藏,國之富也;桑麻植於野,五穀宜其地,國之富也;六畜育於家,瓜瓠葷菜百果備具,國之富也;工事無刻鏤,女事無文章,國之富也。”

(3).決定戰爭勝負的五種因素。《孫子兵法·計篇》:“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

輸錢

在 * 中失敗而付出錢

這幾天他每天輸錢

備員

湊足人員的數,充數

願君即以遂備員而行矣。——《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

出宰

由京官外出任縣官。《後漢書·明帝紀》:“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 * 受其殃。” 唐 韓愈 《縣齋讀書》詩:“出宰山水縣,讀書松桂林。” 宋 梅堯臣 《送董著作知北海縣》詩:“出宰得古邑,農鉏多帶經。” 清 方苞 《巡撫福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黃公墓志銘》:“公起蔭子,厲學聞顯,未壯出宰,厥猷已遠。” 嚴復 《救亡決論》:“成貢士,入詞林,則其號愈榮,而自視也亦愈大,出宰百里,入主曹司,珥筆登朝,公卿跬步。”

求瘼

謂訪求民間疾苦。 唐 陸贄 《請依京兆所請折納事狀》:“求瘼救災,國之令典。” 清 唐孫華 《進呈御覽詩一百韻》:“蠲賦頻求瘼,祥刑念好生。”

監司

(1).負有監察之責的官吏。 漢 以後的司隸校尉和督察州縣的刺史、轉動使、按察使、布政使等通稱為監司。《後漢書·左雄傳》:“監司項背相望,與同疾疢,見非不舉,聞惡不察。” 明 楊珽 《龍膏記·賜玦》:“他始拿守令,繼拿監司,我都不能禁他,如今該輪到我宰相了。” 清 李調元 《九月初六日過燕郊》詩:“我本治 河 監司官,聞言頓覺心難安。” 章炳麟 《訄書·禁菸草》:“菸葉之苦澤,下毒其壤,數年不能成菜茹,雖欲反而樹稼,其道無繇。殖者滋庶,食者滋眾,民利而翫之,監司恬而狎之。”

(2).監察。《後漢書·賈宗傳》:“ 宗 擢用其任職者,與邊吏參選,轉相監司,以擿發其姦。”

累身

(累,今讀léi)帶累自身。《列子·楊朱》:“ 原憲 窶於 魯 , 子貢 殖於 衛 , 原憲 之窶損生, 子貢 之殖累身。” 漢 劉向 《說苑·建本》:“故有技者不累身而未嘗滅,而色不得以常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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