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齊家和衷共濟 杏林花好之子于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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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注釋

治國

[administer a country;manage state affairs] 治理國家政務,使強盛安定

安邦治國

齊家

治家。語出《禮記·大學》:“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 清 李漁 《風箏誤·閨鬨》:“不會齊家會做官,只因情法有嚴寬。” 康有為 《大同書》戊部第一章:“夫強異類者以同居,以此而日言齊家,豈非怪謬!”

和衷共濟

[work together with one heart (in times of difficulty)] 指同心協力克服困難

大家也真能和衷共濟的討論救濟的方法。——《老舍文集·趙子曰》

杏林

1.相傳 三國 吳 董奉 隱居 廬山 ,為人治病不取錢,但使重病癒者植杏五株,輕者一株,積年蔚然成林。後因以“杏林”代指良醫,並以“杏林春滿”、“譽滿杏林”等稱頌醫術高明。 宋 秦觀 《念奴嬌》詞:“聞道久種陰功,杏林橘井,此輩都休説。” 明 楊珽 《龍膏記·閨病》:“丹無橘井,醫無杏林,投餌全無效也。”參見“ 杏田 ”。

2.杏樹林。 唐 儲光羲 《田家即事答崔二東皋作》詩之一:“玄鳥雙雙飛,杏林初發花。”《兒女英雄傳》第三八回:“夕陽鞭影垂楊外,春雨笛聲紅杏林。”

之子

這個人。《詩·周南·漢廣》:“之子于歸,言秣其馬。” 鄭玄 箋:“於是子之嫁,我願秣其馬。” 晉 潘岳 《悼亡詩》:“之子歸窮泉,重壤永休隔。” 金 元好問 《寄贈龐漢》詩:“之子貧居久,詩文日有功。” 清 方文 《李臨淮玄素招集松筠閣》詩:“之子蓄奇懷,中宵肆良讌。”

于歸

出嫁。《詩·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朱熹 集傳:“婦人謂嫁曰歸。” 馬瑞辰 通釋:“《爾雅》:‘於,曰也。’曰讀若聿,聿、於一聲之轉。‘之子于歸’,正與‘黃鳥于飛’、‘之子於徵’為一類。于飛,聿飛也;於徵,聿征也;于歸,亦聿歸也。又與《東山》詩‘我東曰歸’《採薇》詩‘曰歸曰歸’同義,曰亦聿也。於、曰、聿,皆詞也。” 明 孫仁孺 《東郭記·一妾》:“在閨中雙雙聚首,怕于歸不能相守。” 清 李漁 《蜃中樓·雙訂》:“他日于歸,不知嫁著甚么男子,好生愁悶。” 郭沫若 《棠棣之花》第二幕:“我記得你還有一位令姐,怕已經于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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