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科殿撰備五行,金木水火土; 四川封爵凡四等,公侯伯子男。

名人名家12字對聯

對聯全文

上聯:五科殿撰備五行,金木水火土;
下聯:四川封爵凡四等,公侯伯子男。

對聯備註:

(清-《巧對》)

參考注釋

殿撰

宋 代集英殿修撰、集賢殿修撰(後改為右文殿修撰)的省稱。 陸游 詩有《送辛幼安殿撰造朝》,因 辛棄疾 曾任右文殿修撰及集英殿修撰,故稱。後 元 代 張起岩 以進士第一名特授集賢院修撰, 明 清 沿其制,“殿撰”遂成為狀元的通稱。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三:“然自後北闈試事,不復令新殿撰(前一科狀元)持衡,遂改三百餘年之舊制矣。”參閱《宋史·職官志二》。

五行

(1) [five elements;five elements of metal,wood,water,fire and earth]∶指金、木、水、火、土,古人認為這五種物質構成世界萬物,中醫用五行說明生理、病理上的種種現象,迷信的人用五行推算人的命運

(2) [the five constant virtues]∶見“五常”

金木

(1).舊時施刑所用金屬和木製刑具的總稱。金屬刑具如刀鋸斧鉞,木製刑具如捶楚桎梏等。《莊子·列禦寇》:“宵人之離外刑者,金木訊之;離內刑者,陰陽食之。”《南史·王彧傳》:“諸都令史住京師者,皆遭中興之慶,人人蒙爵級; 宰 逢 義嘉 染罪,金木纏身,性命幾絶。” 宋 秦觀 《盜賊上》:“與其嬰錮金木,束手而受斃,孰若遯逸山海,脫身而求生。” 清 方苞 《陳西台墓表》:“叔父某又為仇家扳連,將以金木訊,君請代受刑。”

(2).五行中的金與木。《呂氏春秋·處方》:“金木異任,水火殊事,陰陽不同,其為民利一也。” 晉 傅玄 《太子少傅箴》:“夫金木無常,方圓應形,亦有隱括,習以性成。”

水火

[stool and urine] 指大小便

四川

[Sichuan] 中國西南地區的省,簡稱川或蜀。面積57萬平方公里,人口1億,省會成都。東部為四川盆地,西部為川西高原。水力資源、天然氣、雲母、井鹽儲量豐富。稻米、油菜籽產量居全國首位。重慶為中國西南部最大的綜合性工業城市

封爵

(1).封土授爵。《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封爵之誓曰:‘使 黃河 如帶, 泰山 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後漢書·光武帝紀下》:“功臣宗室,鹹蒙封爵,多受廣地,或連屬縣。” 南朝 宋 傅亮 《為宋公求加贈劉前軍表》:“每議及封爵,輒深自抑絶。所以勛高當年,而茅土弗及。” 趙大年 《公主的女兒》:“ 清朝 的封爵制度有一條規定,就是封為親王的,下一代沿襲爵位時,只能降一等被封為郡王。”

(2).指所封的爵位。《東觀漢記·郭丹傳》:“ 更始 敗,諸將軍悉歸,上普賜封爵。” 清 昭槤 《嘯亭續錄·性情之偏》:“乃使先王封爵自余而失,深有所愧恥也。”

四等

(1).四種等級。《孟子·萬章下》:“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漢書·王莽傳上》:“ 周 爵五等,地四等,有明文。” 顏師古 注引 蘇林 曰:“爵五等:公、侯、伯、子、男也。地四等:公一等,侯伯二等,子男三等,附庸四等。”

(2).指字音之四等。 宋 沉括 《夢溪筆談·藝文二》:“每聲復有四等,清、次清、濁、平也。”等韻學家以開、齊、合、撮為四等。

(3).即四無量心。《增一阿含經·序品》:“迦葉端思行四等。” 南朝 宋 謝靈運 《菩薩贊》:“爰初四等,終然十住。” 南朝 梁簡文帝 《南郊頌》:“廣行四等,被慈雨於枯根;大闡三明,驚法雷於群夢。”參見“ 四無量心 ”。

公侯

(1).公爵與侯爵。《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漢 班固 《bai1虎通·爵》:“所以名之為公侯者何?公者通,公正無私之意也;侯者候也,候逆順也。”

(2).泛指有爵位的貴族和官高位顯的人。《後漢書·朱景王杜馬等傳論》:“自茲下降,迄於 孝武 ,宰輔五世,莫非公侯。” 李賢 註:“自 高祖 至於 孝武 凡五代也,其中宰輔皆以公侯勛貴為之。” 南朝 梁 沉約 《齊故安陸昭王碑》:“至公以奉上,鳴謙以接下。撫僚庶盡盛德之容,交士林忘公侯之貴。” 唐 白居易 《歌舞》詩:“ 秦 中歲雲暮,大雪滿皇州;雪中退朝者,朱紫盡公侯。” 宋 無名氏 《文育得銀》:“卜者曰:‘君北下不過作令長,南入則為公侯。’”

子男

(1).子爵和男爵。古代諸侯五等爵位的第四等和第五等。《國語·鄭語》:“是其子男之國, 虢 鄶 為大。” 宋 梅堯臣 《淮南遇梵才吉上人》詩:“我從湖上去,微爵輕子男。” 宋 王安石 《賀知縣啟》:“是乃拜綸綍之命,殿子男之邦,凜乎清風,聳是羣望。”

(2).兒子。《史記·春申君列傳》:“妾賴天有子男,則是君之子為王也。”《後漢書·周榮傳》:“以老病乞身,卒於家,詔特賜錢二十萬,除子男 興 為郎中。” 唐 韓愈 《柳子厚墓志銘》:“ 子厚 有子男二人,長曰 周六 ,始四歲;季曰 周七 , 子厚 卒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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