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拼 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解釋:
指反動統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老百姓卻連正當活動也要受到限制。
出 自:
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於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使用例子 :
可是你“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我們偶說一句妨礙的話,你就說不吉利。 ◎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七十七回
語 法:
作賓語、分句;指肆意妄為
近 義詞:
成語故事 :
北宋時期,州太守田登為人專制蠻橫,因他名“登”,下令州內百姓不許說任何一個與“登”字同音的字,否則治罪。元宵節照慣例要放焰火點三天燈,出告示的官員只好寫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外地人紛紛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英文 :
one may steal a horse while another may not look over the hedge
俄文 :
чиновнику можно пожáр устроить простолюдину нельзя и огня завети
常用程度 :
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
貶義成語
成語結構:
複句式成語
產生年代:
近代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