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不平則鳴
拼音:wù bù píng zé míng,簡 拼:wbpzm物不平則鳴的解釋
鳴:發出聲音,指有所抒發或表示。指受到委曲和壓迫就要發出不滿和反抗的呼聲。
成語出處:
唐·韓愈《送孟東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
成語例句:
怨不得芳官。自古說:
物不平則鳴的近義詞:
- 不平則鳴 對不公平的事表示憤慨,提意見
- 不平而鳴
成語語法:
作謂語、定語、分句;用於書面語
成語故事:
唐朝時期,文學家韓愈的學生孟東野熟讀經史,很有才能,直到50歲才做溧陽縣蔚,因而常抱怨自己懷才不遇。韓愈十分同情,並在孟赴任時寫《送孟東野序》贈別:“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草木之無聲,風撓之鳴;水之無聲,風盪之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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